16年2020月XNUMX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颁布了 关于加强版权及著作权相关权利保护的意见 (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进一步阐明了中国法院将如何在诉讼中保护版权。
意见的重点如下:
1.法院允许当事方通过区块链和其他方式保存,修复和提交证据。
2.以普通方式在作品,表演或录音中加贴姓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假定为该作品,表演或声音的版权所有者或拥有与该作品,表演或声音相关的版权记录,除非有足够的相反证据使事实无效。
3.在诉讼程序中,如果被告声称对侵权不承担责任,则他/她应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已准予许可,或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即可使用作品。版权法。
4.法院将研究如何确定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其他技术有关的成就的版权。
5.法院将探讨如何审理涉及体育赛事直播,网络游戏直播和数据侵权等新型案件。
六,如果当事各方要求立即销毁侵权复制品和相关的制造工具,法院应在民事诉讼中支持该请求,并应在刑事诉讼中依职权命令销毁。 在刑事诉讼中,出于保留可能随后进行的民事或行政诉讼的证据的目的,法院可以支持权利人的请求,要求中止销毁侵权复制品以及相关材料和工具的销毁。
7.法院可裁定侵权人赔偿为保护版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和律师费。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