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2023月XNUMX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发布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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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后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如下。
一、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下列上诉案件:
- 与专利、植物新品种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授予或确认有关的行政上诉;
- 涉及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所有权和侵权的民事或行政上诉;
- 与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或计算机软件的所有权和侵权有关的重大或复杂的民事或行政上诉;和
- 与垄断有关的民事或行政上诉。
二.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包括:
- 全国前款规定的重大、复杂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 前款规定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再审、抗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案件;
- 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纠纷案件,申请行为保全裁定复议、罚款、拘留决定复议、延长审理期限等案件;和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