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外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同意裁决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立法和司法解释均未涉及撤销同意裁决。
•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则,中国地方法院的做法各不相同。 甚至最高人民法院不同部门的观点在同意裁决是否可以搁置的问题上也存在分歧。
中国法院对是否有权审查同意裁决以及如何审查存在不同意见。
中国法院之间的分歧在一篇题为《法院撤销同意裁决的实证分析:基于42个案例的案例》(法院撤销仲裁书的声音分析——以42个案例为例)为样本),4年2019月发表于《天津法学》(2019年第XNUMX期),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李海涛。
1. 什么是同意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中国仲裁法),仲裁庭可以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 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作出同意裁决或者根据和解结果作出裁决。 同意裁决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撤销同意裁决
当事人是否有权申请撤销同意裁决? 法院是否有权审查同意裁决? 撤销同意裁决的理由与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相同吗?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但不包括撤销同意裁决。
在仲裁司法审查方面,为了统一全国对此类案件的司法意见和判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多项司法解释。 但是,它们都没有涉及撤销同意裁决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申请撤销同意裁决的案件数量众多。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则,地方法院之间,甚至法院与上级或下级法院之间的理解和做法各不相同。
三、撤销同意裁决案件
截至2019年上半年,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共检索到42件涉及撤销同意裁决的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所涉问题和法院的意见如下:
(1) 当事人是否有权申请撤销同意裁决?
在20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同意裁决,而在另外20起案件中,法院持相反意见,其余XNUMX起案件中,法院未发表明确意见。 .
(2) 撤销同意裁决的理由
在法院承认当事人有权撤销调解书的20起案件中,法院最终支持当事人申请撤销的案件有XNUMX起。
在这八种情况下,不同的撤销理由如下:
(一)仲裁裁决决定的事项超出仲裁机构的仲裁权限(1起)。
(二)仲裁裁决决定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2起)。
(三)同意裁决违反自愿和解原则(3起)。
(四)违反法定程序要求的(三起)。
(五)不存在仲裁协议(5例)。
(6) 同意裁决不可执行(在一种情况下)。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司法解释等规范中并未直接提及同意裁决是否可以撤销或者法院是否可以审查同意裁决,而是在具体案件处理中提到了这一问题。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不同部门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四庭答复:是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四庭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撤销仲裁同意裁决申请的请示》(《批复》,(4)民思他字第2013号、关于当事人否撤销撤销仲裁裁决书申请的复函),澄清:“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还规定,同意裁决与仲裁裁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同意裁决也应当接受司法审查。 因此,当事人依照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同意裁决的,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可以推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庭参照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坚持同意裁决的司法审查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庭负责指导全国法院受理的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
(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答复:否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同意书申请的意见》(《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个别个别当事人的申请解除授权书之诉的问题的研究意见)。 法院认为,除涉及违反公共利益的案件外,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同意裁决(包括对境内外和解协议的裁决)的申请。 否则,司法权将深入仲裁领域,削弱仲裁的优势和权威。
因此,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反对对同意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当事人无权申请对该声明进行司法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要负责起草司法解释,回答下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适用法律问题。
5。 结论
《批复》和《意见》均不能视为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统一的法律效力。 因此,目前全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做法尚不统一。
参与专家: 梦雨余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