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即将进入中国市场,并且您在中国境外的公司可以与中国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跨境交易,那么您只需要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即可通过它进行市场营销。研究,与业务合作伙伴取得联系并联系进出口贸易。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在中国市场本地化公司,例如在中国开展业务,那么您可以考虑在中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外商投资企业”)。
通常,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要比外资企业在中国要容易。 但是,随着2019年新《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中国逐步放宽了对外资企业设立和经营的限制,代表处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
1.代表处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差异
通常,它们之间的差异如下:
一世。 企业是否需要批准?
对于代表处:否。
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代表处通常仅需注册。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是的。
在特定情况下,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经批准和注册。
ii。 对他们的行业有什么限制吗?
对于代表处:否。
由于不允许代表处从事任何牟利活动(受某些例外情况的影响),因此中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他们联系的行业。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在某些情况下)。
中国制定了外国投资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进入负面清单中的行业。
iii。 投资者所持股份比例是否有限制?
对于代表处:否。
代表处由外国企业独立设立,也就是说,它们由外国企业拥有100%的股份。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在某些情况下)。
在特定行业中,中国限制外国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比例。
2.什么是代表处?
代表处是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办事处,从事与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活动。
3.代表处可以做什么?
通常,代表处可以从事与外国企业有关的市场营销和联络工作,但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等获利活动。 具体来说,它可以从事的活动包括:
一世。 与外国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市场研究,展览和宣传活动;
ii。 与外国企业在中国的产品销售,服务提供,采购和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
外国企业未经代表而设立代表处,或者通过代表处从事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活动,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活动,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代表机构从事营利活动的,可以没收其收入和财产,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其注册证书。
4.代表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事营利活动?
只有在某些情况下,即中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允许设立从事营利活动的代表处,且外国企业符合该条约的有关规定,其代表处才能申请设立代表处的地址。
例如,中国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和外国航空公司的代表处在中国提供法律服务,会计和税务咨询服务,票务服务等。
5.代表处的性质是什么?
代表处不是法人,而是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
外国企业对其在中国的代表处的债务承担责任。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SPC)裁定,代表机构在中国的所有业务活动引起的法律责任应由其代表的外国企业承担。
此外,代表处不得在中国从事任何需要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
例如,代表处不能在中国申请商标。 中国商标局在一个案件中表达了这种观点,并指出:首先,代表处不能从事商业活动,包括申请商标注册。 第二,由于代表处不是法人,根据中国商标法,只有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因此代表处没有资格申请商标。
但是,外国企业当然可以直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
6.代表处如何纳税?
设立代表处的外国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作为《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应为其在中国的代表机构取得的收入和在中国境外但实际上与代表机构有关的收入申报和缴税。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中国的增值税税率是贸易17%,服务业11%。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
如果代表处可以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供财务信息以证明其税基,则应根据实际数据进行纳税申报。
代表处无法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证明其税基的,应当按照根据税务局规定的支出和利润率计算出的税基进行纳税申报。 换句话说,代表处的支出越少,应纳税额就越少。
7.代表处如何选择其居住地?
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决定选择代表处的居民地。 但是,如果出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要求代表处调整常驻地。
8.代表处应如何命名?
代表处的名称应按顺序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外国企业的国籍,外国企业的中文名称,代表处所在的城市名称以及“代表处”字样(代表处); 名称中不得包含法律禁止的任何字词。 例如,德国默克公司北京代表处,即德国默克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名称,具有上述四个要素。
9.首席代表是谁?
外国企业应任命一名首席代表,在该外国企业的书面授权范围内,该代表可以代表该外国企业签署代表处的注册申请文件。 外国企业可以根据其业务需要任命XNUMX-XNUMX名代表,包括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候选人在中国不得受到刑事处罚,也不得担任首席代表或其他已撤销或者撤销注册证的代表机构的代表。
10.建立代表处需要多长时间?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登记。
11.申请设立代表处需要什么文件?
外国企业申请设立代表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代表处注册申请表;
(二)外国企业在留证明书以及有效期超过两年的有效商业证明书;
(三)外国企业的组织章程大纲或章程;
(四)首席代表和/或外国企业代表的聘任文件;
(五)首席代表和/或代表的身份证件和履历;
(六)与外国企业有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信用证;
(7)代表处所在地的合法使用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第(2)至(6)项应经过公证和认证。
设立代表处后,登记机关将颁发代表处的注册证明书和首席代表和(或)代表的代表证明书。
有关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所需的材料和程序, 点击此处 访问北京市政府的网站。
有关在上海设立代表处所需的材料和程序, 点击此处 访问上海市政府的网站。
12.代表处的代表可以在中国长期居住吗?
设立代表处后,代表及其家属应当持批准证书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居留证。
外国人与工作有关的居留证的有效期为90天至180年; 外国人与工作无关的居留证的有效期为XNUMX天至XNUMX年。
代表获得居留许可后,可以免签证进入中国。 考虑到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通常很麻烦,因此持有该居留证将大大便利外国人在中国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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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