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外包:
- 检察院可以对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一般分为五个阶段:(一)线索发现和评估; (ii) 调查; (iii) 审查; (iv) 公告; (v) 启动法律程序。
在我们的 以前的帖子,我们已经介绍过,中国检察院正在加大对公益诉讼的投入。
那么,中国检察院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下发的两份文件《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指引(试行)》,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工作流程。案件办案指南(试行)和《检察院办公益诉讼案件规则》(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规则)。
检察院可以对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下面以民事公益诉讼为例。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五个阶段:(一)线索发现和评估; (ii) 调查; (iii) 审查; (iv) 公告; (v) 启动法律程序。
一、线索发现与评价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仅限于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线索。
一般而言,履行职责包括执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起诉、审判监督和公共利益监督等职责。
另外,检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协同工作,可以从政府执法中发现的线索中了解其职权范围。
检察院将从三个方面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步审查评估:(一)线索的真实性; (二)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iii) 可能的社会风险。
然后将线索传送到线索管理和归档系统。
之后,检察院将对线索进行进一步评估。 符合下列两项规定的,检察院应当决定立案侦查: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属于检察院可以提起的公益诉讼范围。
2. 调查
检察院侦查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犯罪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人的违法行为;
(三)损害公共利益的;
(3) 间接损害;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五)犯罪人主观过错;
(六)是否存在适用于犯罪人的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的相关事实。
检察院的调查取证办法包括:
(一)查阅相关行政执法档案、资料;
(二)询问犯罪人、证人;
(三)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4)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家;
(五)进行考核、评价和审计;
(六)进行现场检查。
在侦查过程中,经风险评估或者现场观察,发现妨碍侦查的,检察院可以动员司法警察协助侦查。
3. 复习
检察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决定。 有两种可能的决定:
(一)终止审查,即不提起公益诉讼;
(二)决定提起公益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将终止审查,不再提起公益诉讼:
(一)无违法行为;
(二)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受偿人与受偿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三)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不同意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五)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其他情况。
4. 公告
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应当在全国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有关主体即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公告的目的是提醒权利人可以自行与侵权人沟通或提起诉讼。 公告期间,检察院可以继续侦查。
在继续侦查过程中,检察院发现符合终止审查和不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将终止审查。
检察院认为公共利益仍然受到损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决定提起公共利益诉讼: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权利人未启动赔偿程序,或者协商不成不起诉的;
(二)不存在符合条件的主体,或者符合条件的主体在公告期满后未提起诉讼的;
(三)无英雄烈士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起诉的。
5. 提起法律诉讼
检察院决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将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向法院提交公益诉讼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开庭期间,检察院指定检察官出庭,助理检察官可以协助检察官审理案件。
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检察院可以指定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公诉人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