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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中国的正义:这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

01年2019月XNUMX日,星期日
分类: 行业洞见
责任编辑: 林海斌林海斌

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中国的正义:这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

 

21年2019月XNUMX日,第三届“法律大数据研究与应用”研讨会在中国南京举行。 在研讨会上,与会者讨论了中国司法领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 中国司法观察报的创始人杜国栋博士和孟梦博士也参加了研讨会。

该研讨会是由 东南大学法学院 在南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已在上述法学院建立了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王禄生教授是该基地的主任。

该基地一直在进行法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前沿研究,并为SPC和其他地方法院开发了一些产品,并赢得了2019年全球法律黑客马拉松上海分部的冠军。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分享研讨会中一些参与者的观点。

一,中国智能法院的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李建利法官就“智能法院的现状,成就和规划”发表演讲,并从以下五个方面与我们分享了中国智能法院的建设情况方面:

1.中国法院建立了四个公共平台(我们介绍了这些平台 before)通过互联网向各方和公众提供法院信息。

2.中国法院已经通过诉讼服务网站为当事方提供了在线诉讼服务,现在他们正在将网络应用程序(即“中国移动微法院”)连接到中国最大的移动社交应用程序微信。 。

3.中国法院已经开发了许多系统,例如智能审判支持系统,审判语音识别系统,类似案件推送系统,通证和假释的信息化案件处理平台以及道路交通纠纷的“在线数据集成”处理平台,所有这些都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法官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4.中国法院正在使用信息系统来提高判决执行效率(我们已经介绍了这一点)。 before). 

5.中国法院建立了一个连接全国各法院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审判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收集有关所有法院,所有法官和所有案件的信息。 根据这些大数据,中国法院可以实时分析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审判,评估法官的个人表现以及评估社会和经济状况。

二。 在法庭上使用语音识别技术

科大讯飞法律业务部副总裁高贵彬先生就“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前景和趋势”发表演讲。 科大讯飞是中国领先的技术公司,以语音识别为核心产品。 现在,中国的一些法院正在使用iFLYTEK的产品将现场审理的录音直接现场和实时地翻译成文本。 iFLYTEK以此为起点,为法院提供更多产品。

高先生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部门的应用主要包括智能语音处理,将电子文件转换为结构化数据,法院文书的质量检查,音频和视频分析以及人脸识别。

高先生认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作用是协助法官,而不是代替法官进行决策。 因此,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机耦合,即AI处理例行事务,这占法院工作量的80%。 而拥有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的人则占了剩余的2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研讨会还使用了科大讯飞的技术,将与会者的演讲稿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将其实时翻译成英文。 因此,中文和英文字幕同时出现在会场的大屏幕上。

三, 合法智能问答机器人的应用

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任王鲁生教授在“法律智能问答机器人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演讲中发言。 王教授主持了基地的许多项目,演讲与他正在进行的项目之一有关。

王教授介绍了中国政府对司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关注。 例如,中国国务院在其“国家信息化“十三五”(13-2016年)计划”中提出了“智慧法院”和“智慧检察院”。 2020-2016年)国家信息化规划)和“智慧法庭”(“ Intelligent Tribunal”)在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计划”中。 中国科学技术部计划在这一领域投资2020亿元人民币(约合900亿美元)。

王教授及其团队开发的“小法”机器人已接受了15.4万次的咨询,并在其法律知识数据库中存储了500,000万条数据。

根据王教授的说法,这种名为“小发”的机器人的开发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在第一代中,知识数据库是在内容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手动构建的。 它根据关键字为用户提供答案;

在第二代中,知识数据库以半自动方式构建,并涵盖特定领域。 它可以接受用户的单轮问题。

在第三代中,知识数据库是以半自动方式构建的,涵盖了更多领域。 它可以接受用户的多轮问题。

在第四代中,知识数据库可以自动将其数据扩展到数据库之外,并可以通过情感表达与用户进行对话。

目前,“小发”机器人正在从第二代发展到第三代。

IV。 区块链技术在诉讼中的应用

腾讯法律创新部总经理吴平平先生就“司法区块链及其应用实践”发表演讲。

吴先生说,根据他的研究,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占80%。 背后的基本原理是大多数消费者合同(例如在线购物合同,消费者金融合同等)的签订,支付以及知识产权的侵犯都是在线发生的。

他分析了20,300条涉及“电子数据”,“电子证据”等词语的判决,发现只有7.2%的案件中,电子证据被法院接受。 这表明法院很少接受电子证据。 吴先生认为,电子数据量大,易被篡改且难以妥善保存,因此当事人很难向法院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吴先生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此问题,因为它本质上是防篡改,可追溯和分布式的分类账技术。 (我们已经在我们的中国法院中引入了区块链技术 以前的帖子.)

目前,中国企业非常渴望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证据。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已经发布了第一批在中国注册的区块链产品。 16种产品中有197%与法律领域的区块链应用有关。

根据吴先生的说法,中国司法领域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区块链。

第一种是公共链,它具有以下特征:没有官方组织来维护它,所有节点都具有相同的权限,访问和退出都不需要授权。 在杭州市互联网法院首次承认区块链证据的情况下,其中的区块链为公共链。

第二类是司法联盟链,它具有以下特点:由多个机构共同发起和维护,每个节点的许可不同,访问和退出都需要管理机构的授权。 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采用的“天平链”,广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的“互联网法律链”和腾讯开发的“至信链”均为所有司法联盟链。

中国大多数大型互联网公司将加入区块链联盟,以促进区块链记录其数据。 如果公司或其用户需要将这些数据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他们可以向法院证明数据是真实的,并且不会通过区块链被篡改。

五,其他

除上述发言人外,研讨会还有十多位发言人,他们分别在法庭上介绍了他们的技术及其应用。 他们还从道德角度分析了AI对诉讼,法律和司法的影响。 我们将继续关注中国在这方面的进展。

 

参与专家: 国栋杜杜国栋 , 梦雨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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