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诉讼和仲裁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法官和仲裁员有不同的思维方式。
当大多数人提到中国诉讼与仲裁之间的区别时,他们可能会说仲裁比诉讼更公平,因为中国法官可能做出不公正的判决,而中国仲裁机构中的仲裁员则相对更好。
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并做出不公正的判决。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公正的,或者法官想做出公正的判决,因此做出他认为是公正的判决。 鉴于中国法院对法官实行严格的监督,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存在可能影响法官的外部因素,而且鉴于法官的法律教育,大多数法官还必须遵守司法公正,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不会故意做出不公平的判断。
我认为,中国诉讼与仲裁的区别在于法官与仲裁员对司法的理解不同,因此案件审判的思维方式也有所不同。
如我所说 before,法官将在审判活动中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从而影响他们对司法的判断。 但是,仲裁员在这三个方面与法官大不相同。
1.法官追求法律效力,而仲裁员不需要
法官倾向于严格执行法律。 因此,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交易条款或协议不明确,法官可能不会尝试尽可能多地探讨当事人的真实协议(真实意图),而是倾向于采纳交易条款。法律规定的交易; 即使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判断当事方的交易条款时,如果当事方已达成协议,则以该商定条款为准。
仲裁员更关心双方的协议。 大多数仲裁员都熟悉商业交易,因此,即使当事各方不同意交易条款或协议不明确,仲裁员也可以通过听证会了解实际协议,然后根据协议作出裁决。 相比之下,大多数中国法官自从法学院毕业以来就已被法院接纳,并且没有其他专业经验,因此他们并不熟悉各种商业交易。
此外,中国法官的工作量非常大,这也导致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充分了解当事人的交易,因此选择严格执行法律,这是最省时,最不可能的做法。被告。
2.法官追求社会影响,而仲裁员不需要
当中国法官审理此案时,他将考虑公众对案件的态度,以避免公众对法院,司法系统和管理当局的不信任。 近年来,在线法院判决和在线法院审判广播使中国法官的工作受到更多的公众监督,这进一步增加了该领域法官的压力。
虽然仲裁不向公众开放,这使得仲裁员不受公众舆论的欢迎。 因此,仲裁员只需要获得案件当事人的信任。
3.法官追求政治效力,而仲裁员不需要
法官在根据不时发布的某些司法文件审理案件时,需要反映出特定的政治目标。 这些政治目标为特定情况下的公正判断设定了标准,例如,以改善中国的商业环境。
仲裁员不受政治目标的影响。 一方面,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的影响。 为了提高中国仲裁机构的竞争力,中国政府确实尊重仲裁机构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仲裁员主要由中外大学教授,律师和退休法官担任。 他们的职业身份更独立于政治,因此在审理案件时不会考虑特定的政治目标。
4.中国仲裁机构
请注意,上述仲裁员是指一些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深圳国际仲裁法院(深圳仲裁委员会)。 这些仲裁机构更加国际化。 此外,为了在与国内同行和外国仲裁机构的竞争中取胜,他们还强调了仲裁员的独立性以及对当事方交易的关注。
相比之下,对于其他中国仲裁机构而言,其负责人通常由当地政府官员担任,而其仲裁员大多由当地公务员或法官担任,因此,仲裁员的思想与法官的思想没有太大不同。 在案件审理方式和裁决/判决方面,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差异不大。 现在,关于“仲裁诉讼化”在中国的辩论。 我认为可能是由于这些仲裁机构的存在而引发了这一讨论。 “仲裁诉讼化”是指中国的仲裁与诉讼越来越相似的趋势: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日益同质化,即越来越复杂和严格。 仲裁员像法官一样处理案件并作出裁决。 例如,他们倾向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并参考法院判例作出决定。 在中国法律界,有人欢迎这种趋势,而另一些人则担心仲裁会失去其独特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