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2021月XNUMX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圳市破产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 《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合作建立国内首个破产信息公示机制,完善破产制度配套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上述三个部门建立了破产案件、破产申请、债务人信用信息的深度信息共享机制,分别负责以信用为重点的破产信用信息披露工作。以破产案件为焦点的破产司法信息披露,以债务人为焦点的破产事务信息披露。
《实施意见》还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信用追偿管理的措施和意见,规定了破产信用追偿制度。 《实施意见》鼓励征信主体主动追偿,明确严重妨碍破产程序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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