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2023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人Interdigital Inc.与Interdigital Holdings Inc.(以下统称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使用费纠纷案)二审作出管辖异议终裁。被上诉人广东OPPO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东OPPO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OPPO”)。
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中驳回了Interdigital的上诉,维持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2)粤73民初195号((2022)粤73民初195号)一审判决,确认了中国法院对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纠纷拥有管辖权。
这是继OPPO诉夏普案、OPPO诉诺基亚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确认中国法院对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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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NUMX月,OPPO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Interdigital持有或有权许可的标准必要专利满足FRAND条款下针对OPPO的全球许可条件。
17年2022月XNUMX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本案。 在答辩期间,Interdigital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73月195日作出(13)粤2023民初XNUM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Interdigital的管辖异议。 Interdigital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纠纷与中国具有适当的联系,无论是作为专利权授予地、专利实施地、有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谈判地、还是可以合理预期合同履行地。 因此,中国法院对本案具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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