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2021月XNUMX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作出 对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最终裁决 夏普公司诉广东OPPO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20)最高法知民下中第517号)((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维持审判裁决并驳回夏普的上诉请求。
这是中国最高法院首次明确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的管辖规则。
在上述裁决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采用了“适当联系”的标准来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管辖权,需要综合考虑其特点。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与中国是否具有适当联系,与专利授权地、专利实施地、专利许可协议签订地或专利许可谈判地、专利权地执行许可协议,或可以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财产地点。 只要上述地点之一在中国境内,就应认为该案件与中国有适当的联系,因此中国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此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具有合同纠纷和专利侵权纠纷的共同特点。 在当事人之间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专利许可协议的签署地或者履行地不能作为本案管辖依据的连接因素。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本案所涉标准必要专利的执行地,可以对本案行使管辖权。
封面照片作者: 夜光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