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年 2022 月 XNUMX 日,深圳破产法庭发布 《关于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意见》(《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防止滥用个人破产。
《意见》旨在“堵住个人破产制度的漏洞”,确保“个人破产减债的大门只对诚实和不幸的债务人开放”。
《意见》规定,债务人必须向法院全面、如实申报个人债务原因、家庭收入水平、目前财产状况等必要信息,并接受法院询问和债权人核实,以证明其“诚实”和“不幸”的客观证据。
个人破产申请人提供虚假或者伪造资料,申报不实信息,或者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致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迄今为止,深圳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城市,可以说是中国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的孵化器。
封面照片作者: 李达茂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