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 June 2023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庭(以下简称“深圳法院”)向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债务人梁文金送达民事裁定书,宣告案件终结,所欠债务清偿.
中国首例个人破产案申请人梁某获得了财务重生的机会。
10年2021月XNUMX日,梁某向深圳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
2021年XNUMX月,深圳法院向梁某送达裁定书,根据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梁某应在三年内清偿债务本金,且无需支付利息。 如果梁未能遵守重整计划,债权人有权收回其所有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2023年21月中旬,即重整计划实施的第15个月,债务人终于清偿了全部债权本金,比计划要求提前了XNUMX个月。 随后,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未偿债务,法院判决批准了这一请求。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