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2022月XNUMX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本案一审判决书。 Chugai Pharmaceutical Co., Ltd.诉温州海河药业有限公司, 解决涉案仿制药是否属于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问题。
据报道,该案是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以来我国第一起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
涉及的仿制药主要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仿制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因此该技术方案不属于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根据76年2020月通过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第七十六条,在新药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和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司法或者行政程序请求判决。关于申请注册的药品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他人药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该规定为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奠定了基础。
随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药品专利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几个问题的规定),授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药品专利链接诉讼具有专属管辖权。
封面照片作者: 拉维尼亚奥西尼亚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