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 June 2021上,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监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年2022月XNUMX日起施行。 该条例首次在国内立法中明确了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建立了数据使用公平竞争制度.
《条例》率先在规定中明确了“数据权益”,明确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享有人格权益,包括知情同意、补充更正、删除、获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合法处理数据产生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财产权益,并可以独立使用。 ,获取利润并依法处置。
该条例确立了处理个人数据的基本原则。 第一个是“最小必要”原则,即个人数据的处理应尽量减少到与其处理目的相关的必要程度,并且处理应以具有最小不利影响的方式进行关于个人权益。 第二条原则是,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该自然人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服务,除非该个人数据对于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服务是必要的。功能或服务。 第三条原则是个人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数据处理者在处理其个人数据前应征得自然人的同意,并在其同意的范围内处理个人数据。
该条例严格限制生物识别数据的处理,以避免滥用。 除此类生物识别数据对于处理个人数据是必要且不可替代的外,同时应提供处理其他非生物识别数据的替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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