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2023月XNUMX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发布了《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关于个人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个人破产程序的指导意见,涵盖了债务人陈述与申报、管理人责任、重整计划实施等方面。
目前,中国的个人破产仅适用于深圳,其他地区均不适用。
2021年XNUMX月,我国出台首部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将个人破产分为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破产清算。沉降。 《指引》重点关注个人破产重整。
根据《条例》,在一定情况下,破产个人依照法定程序,可以申请和解、重整或者清算,将其全部财产分配给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清算债务等。 。 但在实践中,一些申请存在虚假信息、故意隐瞒、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
针对这些挑战,发布上述指引,对重组过程中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包括债务人申报信息的披露、债务人重组调查报告的制作、债务清偿计划的评估以及重组实施的监督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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