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2023月XNUMX日,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为学龄前儿童(3周岁至6周岁)、中小学生提供课外培训的课外辅导机构。
《办法》调整了2021年的监管政策。
2021年,中国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辅导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2021年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思). 2021年《意见》规定:(1)课外辅导机构统一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即不得向投资者分红); (二)不得上市募集资金; (三)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此类机构; (四)外国投资者不得通过并购、托管、连锁加盟、VIE等方式控股或参股该机构。
2021意见对中国的营利性课外辅导机构,尤其是已经在中国和美国上市的机构造成了严重冲击。
2023办法允许经营营利性课外辅导机构,即投资者可从此类机构获得分红。 但《办法》仍然拒绝上市公司和境外投资者投资此类机构。
封面照片作者: 米歇尔刘 在Unsplash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