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裁决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在与仲裁员和案件当事人协商后予以公布。
特设 仲裁和机构仲裁是仲裁的两种基本形式。
特设 仲裁在海事仲裁中应用广泛,并得到大多数国家立法和《纽约公约》的认可。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承认 特设 2016年,仲裁庭发布了《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中国海商法协会和海仲委联合发布了《海商法协会》 特别指定 《中国海商法协会临时仲裁规则》和《中国海商法协会临时仲裁规则》 特别指定 18 年 2022 月 XNUMX 日发布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临时仲裁服务规则》,试图就 特设 仲裁。
CMAC公布的案件是首例 特设 其作为指定机构的仲裁案件。
该案涉及跨境合作协议纠纷,申请人为中国内地居民,被申请人为中国香港公司。 双方同意合作为内地大学生来港攻读研究生提供信息和培训服务。 双方就合作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
合作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明确规定“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双方约定通过仲裁解决,并由CMLA 特别指定 应适用仲裁规则”。
根据 CMLA 特别指定 根据仲裁规则,申请人于21年2022月XNUMX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经被申请人签字确认,仲裁程序随即开始。
仲裁庭于13年2023月5日在海仲青岛仲裁中心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30月2023日作出终止仲裁程序的决定。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作出仲裁裁决。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