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2023月XNUMX日,成都国际商事法院在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案件中,根据《废除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免除当事人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公约》),并作出判决。
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在诉讼中适用《公约》。本案判决之日恰逢《公约》在中国生效之日。
本案中,外国法院于2009年作出离婚判决。2023年XNUMX月,离婚判决被告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离婚判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的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审理了本案,认为当事人的事项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基本原则,也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外国判决应当予以承认。
同时,法院注意到,本案双方提交的公开文件是在另一缔约国签发的,且该国相关主管部门已按照《公约》的要求签发了海牙认证。由于《公约》已在中国生效,法院免除了认证手续,并认可了相关签名和印章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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