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2023月XNUMX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规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伦理审查,加强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
根据《办法》,应当接受科学技术伦理审查的科学技术活动包括:
- 涉及人体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包括人体试验、调查、观察等研究活动,以及利用人体生物样本、个人信息等的科技活动;
- 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
- 不直接涉及人类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对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带来伦理风险和挑战的科技活动; 和
- 其他依法应当接受科技伦理审查的科技活动。
《办法》附件中列出了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科技活动清单,例如:
- 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物种合成研究;
- 将人类干细胞导入动物胚胎或胎儿并在动物子宫内进一步发育成个体的相关研究;
- 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受精卵和植入前胚胎细胞的遗传物质或遗传规则的基础研究;
- 侵入式脑机接口治疗神经精神疾病的临床研究;
- 研究开发对人类主观行为、心理情绪、生命健康等有重大影响的人机集成系统;
- 研究开发具有动员公众、引导社会意识的算法模型、应用和系统; 和
- 针对涉及安全和个人健康风险的场景研发高度自主的决策系统。
参与专家: CJO员工贡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