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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购买产品的2017天无条件退货暂行办法(XNUMX)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

法律类型 部门规则

发行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 2017 年 1 月 06 日

生效日期 2017 年 3 月 15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网络法/互联网法 电子商务许可证 消费者法 产品责任法

编辑 林海斌林海斌 李新柱李欣烛

在线购买产品的15天无条件退货暂行办法于2017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总共有39篇文章,旨在敦促在线卖家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关键点如下:

  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通过互联网购买的日常消费产品,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退还。
  2. 网上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应当指导,监督和督促平台上的网上卖家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如需中文全文,请单击右上角的“ Chn”。 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工具或其他方式来翻译它。
如果您想阅读我们团队提供的英文全文,请单击“开始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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