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购买产品的15天无条件退货暂行办法于2017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总共有39篇文章,旨在敦促在线卖家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关键点如下: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通过互联网购买的日常消费产品,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退还。
- 网上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应当指导,监督和督促平台上的网上卖家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法律类型
部门规则
发行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 2017 年 1 月 06 日
生效日期 2017 年 3 月 15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在线购买产品的15天无条件退货暂行办法于2017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总共有39篇文章,旨在敦促在线卖家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关键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