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门户-CJO

查找英文的中国法律和官方公共文件

英语阿拉伯语简体中文荷兰人法语德语印地语意大利语日文韩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希伯来语印尼语越南语泰国人土耳其语马来语

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审理规定(2017)

关于商标授权确实对行政局部问题的规定

法律类型 司法解释

发行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2017 年 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 2017 年 3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知识产权 行政程序 商标法

编辑 林海斌林海斌

《商标授权和确认行政案件审理规定》于10年2017月1日发布,于2017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共有31条,旨在为中国法院审理商标授权和确认的行政案件提供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

关键点如下:

1,商标授权和确认的行政案件是指对对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国家商标审查裁决委员会的行政行为不满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驳回审查,商标非注册审查,商标撤销审查,商标无效声明和无效声明审查等。

2.本规定主要涉及法院应如何审查以下事项:

(1)商标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相同或相似”;

(二)商标或其构成要素是否具有欺骗性;

(三)商标或其构成要素是否具有“不良影响”;

(四)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

(五)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六)商标是否构成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仿制或翻译;

(七)商标是否损害他人的著作权,名称权和商品名称;

(八)商标申请人是否先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具有他人知名度的商标;

(九)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否违反法律程序。

如需中文全文,请单击右上角的“ Chn”。 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工具或其他方式来翻译它。
如果您想阅读我们团队提供的英文全文,请单击“开始购买”。

©2020 Guodong Du和Meng Yu。 版权所有。 未经Guodong Du和Meng Yu的事先书面同意,禁止对内容进行再版或重新分发,包括通过框架或类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