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于14年2021月XNUMX日发布,同日起施行。
共有 41 篇文章。 《办法》旨在规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关键点如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规章制度以及《办法》。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的,应当立案:依法免予处罚的: (一)有明显违法行为的; (二)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具体法律责任的; (四)行政处罚的二年时效期限未届满。 涉及财务安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年行政处罚时效未届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司法机关不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