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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民事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2013)

关于关于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话题涉及法律问题的问题

法律类型 司法解释

发行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 2012 年 12 月 17 日

生效日期 2013 年 1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网络法/互联网法 著作权法

编辑 林海斌林海斌 李新柱李欣烛

关于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1年2013月XNUMX日生效。

共有16篇文章旨在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也就是说,在何种情况下,演员将侵犯通过信息网络的传播权。 关键点如下:

  1.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法院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作品的,应当裁定侵犯信息网络通信权的网络用户和/或网络服务提供商。
  2. 如果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相关的作品,表演,音频和视频产品,但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而没有任何过错,法院将不予认定。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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