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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32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2批指导性

文件种类 典型案例

发行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09 日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中国的指导性案例

编辑 CJ观察员

9年2021月3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三十二批关于没收在职违法所得程序的指导性案例。 

其中,第128号案件涉及没收海外财产。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彭某通过洗钱将受贿所得转移至境外,在四个国家购买了房产和国债,并开始了移民申请。

检察院申请没收彭在上述四个国家的海外财产。 经利害关系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无异议,本院维持申请。

在法院裁定没收非法所得后,中国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申请域外执行。 现在,这些裁决已经得到一些国家的承认。

本案认为,在境外取得的财产属于“极有可能”的违法所得,必须予以没收,如果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违法所得转移至境外,且取得该财产的支出低于转移的违法所得,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足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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