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门户-CJO

查找英文的中国法律和官方公共文件

英语阿拉伯语简体中文荷兰人法语德语印地语意大利语日文韩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希伯来语印尼语越南语泰国人土耳其语马来语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

关键信息基础设置施安全保护条例

法律类型 行政法规

发行单位 中国国务院

公布日期 2021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 2021 年 9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网络安全/计算机安全 公共管理

编辑 黄艳玲黄燕玲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于30年2021月1日发布,自2021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共有 51 篇文章。 该条例旨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关键点如下:

  1. 在国家网信办(中国网信办)的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安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 国家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范和应对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入侵、干扰和威胁。依法惩处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3. 运营商应当优先购买安全可靠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的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经营者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提供者在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监督其履行职责。的义务和责任。

如需中文全文,请单击右上角的“ Chn”。 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工具或其他方式来翻译它。
如果您想阅读我们团队提供的英文全文,请单击“开始购买”。

©2020 Guodong Du和Meng Yu。 版权所有。 未经Guodong Du和Meng Yu的事先书面同意,禁止对内容进行再版或重新分发,包括通过框架或类似方式。

中国司法观察员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