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颁布,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26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55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公共图书馆”是指对公众免费开放,收集,审查和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搜索,借阅和相关服务以及进行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二,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款,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参与中国境内公共图书馆的建设。
3,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公共图书馆。
4,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的公共图书馆可以用捐赠者的名字或名称来命名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的房间或其他设施。
五,公共图书馆应当在平等,公开,共享的前提下为公众提供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