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于11年2006月8日发布,2021年16月2021日修订,最新修订自XNUMX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共有 31 篇文章。 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
关键点如下:
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适用法律的具体问题作出司法解释的权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经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可以采取“解释”(解释)、“规定”(规定)、“规则”(规则)、“批复”(批复)和“决定”(决定)等形式。
司法解释实施后,人民法院以该解释为裁判依据的,应当在司法文书中援引。 人民法院同时援引法律、司法解释作为裁判依据的,应当先援引法律,再援引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