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门户-CJO

查找英文的中国法律和官方公共文件

英语阿拉伯语简体中文荷兰人法语德语印地语意大利语日文韩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希伯来语印尼语越南语泰国人土耳其语马来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院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

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问题的规定

法律类型 司法解释

发行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2018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日期 2018 年 7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仲裁司法审查 中国国际商事法院 民事诉讼 仲裁与调解 国际法

编辑 CJ观察员

SPC于1月XNUMX日在深圳和西安正式成立了中国国际商事法院。

根据《规定》第十四条,当事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纳入中金设立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中金申请。用于保存财产,证据或行为的裁决,以及搁置或执行仲裁裁决。

如需中文全文,请单击右上角的“ Chn”。 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工具或其他方式来翻译它。
如果您想阅读我们团队提供的英文全文,请单击“开始购买”。

©2020 Guodong Du和Meng Yu。 版权所有。 未经Guodong Du和Meng Yu的事先书面同意,禁止对内容进行再版或重新分发,包括通过框架或类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