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法》于2003年颁布,分别于2015年,2017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29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62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本法适用于港口及其他有关活动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行政管理。(第二条)
2.港口的建设应符合港口规划。
3,有意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应当书面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二条)。
4,对开往国际航线航行的船舶开放的港口,该省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协商,同意;然后将其报告给国务院批准。(第5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