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陆地边界法(以下简称“本法”,选择国界法)于23年2021月1日颁布,2022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该法共62条,旨在保障陆地边界安全和稳定,促进睦邻友好,促进中国与陆地邻国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与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22,000个国家有约14万公里的陆地边界。
该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方是否会单方面决定改变与有关国家的边界局势?
没有
中方将遵守已缔结或参加的与国界边界事务有关的条约。 (第十四条)
中国将依法推进国家陆地边界的划定,加强边境地区的防御、管理和建设。 (第 2 条)
对于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中方将坚持平等互信、友好协商的原则,希望通过谈判提供解决方案。 (第 15 条)
2.个人可以通过国界进入中国吗?
不可以。严禁任何人非法越境。 (第 38 条)
通过国界进出境的个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检验、检疫和监督。 (第 37 条)
3.中国能否在边境地区实施疫情控制?
是的。 中国可以与陆地邻国建立包括信息交流共享、技术和人才交流在内的疫情防控合作机制。 (第 56 条)
同时,在疫情严重时,中国有权封锁边境、关闭口岸。 (第 47(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