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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

海上交通安全法

法律类型 法律

发行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1 年 4 月 29 日

生效日期 2021 年 9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国家安全 海事法 军法 外国人法 国际法

编辑 黄艳玲黄燕玲

《海上交通安全法》于1983年颁布,分别于2016年和2021年修订。 最新修订将于 1 年 2021 月 XNUMX 日生效。

关键点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靠泊、作业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

二、为维护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外国籍船舶非无辜通过。领海。

三、下列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潜水器; (二)核动力船舶; (三)载运放射性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可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上述船舶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时,应当持有有关证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特别防范措施,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示和管理。海事安全局。

四、外国籍船舶可能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离开。 外籍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海上交通安全或者防止船舶污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行使紧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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