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颁布,分别于2011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29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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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如下:
1.“职业病”是指企业,公共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其他雇主的雇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有毒或有害因素(例如粉尘和放射性物质)而染上的疾病。 2)
2.雇员有权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确保职工得到职业健康保护。 (第4条)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第7条)
4,用人单位不得将未成年雇员分配到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 不得将怀孕或哺乳期的女雇员分配给对其雇员及其胎儿或婴儿造成危害的手术。(第38条)
5,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补助金(第五十六条)
六,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有权根据有关民法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