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于1996年颁布,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29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64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环境噪声的限值,危害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第二条)
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第六条)
3,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超标排放污染污染物缴纳费用(第十六条)。
4,国家对产生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过时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第十八条)。
五,任何遭受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消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