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6年颁布,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5年2017月XNUMX日生效。
共有54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本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海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外合法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智囊团等。
2,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活动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营利性活动或政治活动,也不应当为其提供资助。
4,未办理设立代表机构登记手续或者未经登记备案进行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以变相形式从事或变相活动,或者直接或以变相形式授权或资助。在中国境内从事活动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