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门户-CJO

查找英文的中国法律和官方公共文件

英语阿拉伯语简体中文荷兰人法语德语印地语意大利语日文韩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希伯来语印尼语越南语泰国人土耳其语马来语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

进出口商品法

法律类型 法律

发行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1 年 4 月 29 日

生效日期 2021 年 4 月 29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外资

编辑 黄艳玲黄燕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于1989年颁布,分别于2002年、2013年、2018年2018月、2021年29月和2021年修订。 最新修订于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

共有 39 篇文章。 该法旨在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关键点如下:

一、国务院设立负责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机构。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总局设立的地方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和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强制检验,是指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测试和检验; 评估、验证和资质保证; 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它们的结合。 商检机关对上述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可以采用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结果。 国家进出口商检总局对上述检验机构实施目录管理。

三、进出口掺假商品、冒充真品、冒充伪劣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不合格商品,由商检机关责令停止进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该商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需中文全文,请单击右上角的“ Chn”。 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工具或其他方式来翻译它。
如果您想阅读我们团队提供的英文全文,请单击“开始购买”。

©2020 Guodong Du和Meng Yu。 版权所有。 未经Guodong Du和Meng Yu的事先书面同意,禁止对内容进行再版或重新分发,包括通过框架或类似方式。

中国司法观察员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