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31年2018月20日发布《关于完善仲裁制度以增强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在过去的XNUMX年中,中国政府针对仲裁的发展制定了系统的计划。
《意见》规定,仲裁委员会应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不得视为内部机构或任何政府部门的下属; 中国共产党,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应当支持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仲裁。 他们不得干涉仲裁裁决,也不得干涉仲裁委员会的日常运作; 这些领导干部参加仲裁裁决或者处理具体案件的,仲裁机构应当记录在案,监督机关应当追究其责任。
法律类型
政府政策
公布日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生效日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仲裁与调解
编辑 CJ观察员
国务院于31年2018月20日发布《关于完善仲裁制度以增强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在过去的XNUMX年中,中国政府针对仲裁的发展制定了系统的计划。
《意见》规定,仲裁委员会应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不得视为内部机构或任何政府部门的下属; 中国共产党,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应当支持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仲裁。 他们不得干涉仲裁裁决,也不得干涉仲裁委员会的日常运作; 这些领导干部参加仲裁裁决或者处理具体案件的,仲裁机构应当记录在案,监督机关应当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