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于2016年颁布,并于1年2017月XNUMX日生效。
共有60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本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电影编剧,拍摄,发行,放映和其他电影活动。
二,计划拍摄电影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电影大纲。中央政府; 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重大主题,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剧本进行审查。 电影剧本或电影剧本的大纲符合本法的,由政府电影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核准文件。
3,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与国外组织合作拍摄电影; 但是,他们不得与从事损害中国尊严,名誉和利益,危害中国的社会稳定,损害中国的民族情怀的海外组织合作,也不得雇用从事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拍摄。
4,海外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拍摄活动; 境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影拍摄活动。
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国务院电影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部门提交完成的电影,进行审查。 电影符合本法规定的,电影部门应当准予公开发行,并准予公开发行许可。
六,未经公开发行的电影,不得散布,放映,也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
7电影院应合理安排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的放映次数和放映时间,放映时间不少于电影总放映时间的三分之二。
八,国家实施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影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