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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

法律类型 部门规则

发行单位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安部 , 财政部 , 商务部 , 中国人民银行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国家秘密保护局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密码管理局

公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生效日期 2022 年 2 月 15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网络安全/计算机安全 网络法/互联网法 国家安全

编辑 CJ观察员

28年2021月15日,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办法》自2022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办法》原定于2020年2020月发布,2021年修订在XNUMX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中国网络平台经营者境外上市的审查要求。

《办法》要求,持有用户个人信息超过XNUMX万且在境外新上市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报备网络安全审查。

运营商上市带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受到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的,将进行重点评估。网络安全审查程序。

报网络安全审查后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一是无需审查; 二是启动审查,经研究确定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以继续境外上市程序; 三是启动审查,经研究认定影响国家安全的,可以不予境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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