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门户-CJO

查找英文的中国法律和官方公共文件

英语阿拉伯语简体中文荷兰人法语德语印地语意大利语日文韩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希伯来语印尼语越南语泰国人土耳其语马来语

中国海关法(2017)

西法

法律类型 法律

发行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7 年 11 月 04 日

生效日期 2017 年 11 月 05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国际贸易法

编辑 CJ观察员

《海关法》于1987年颁布,分别于2000年,2013年(2013月),2016年(2017月),5年和2017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共有87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负责海关出入境口岸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

二,海关负责走私调查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3.所有进出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应在设有海关的地方进出领土。

4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由其收货人或收货人或由该收货人或收货人委托并经海关批准并登记的代表进行申报,并向其缴纳关税。

如需中文全文,请单击右上角的“ Chn”。 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工具或其他方式来翻译它。
如果您想阅读我们团队提供的英文全文,请单击“开始购买”。

©2020 Guodong Du和Meng Yu。 版权所有。 未经Guodong Du和Meng Yu的事先书面同意,禁止对内容进行再版或重新分发,包括通过框架或类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