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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循环经济促进法

法律类型 法律

发行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8 年 10 月 26 日

生效日期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环境法

编辑 CJ观察员

《循环经济促进法》分别于2008年颁布和2018年修订。 最新版本于26年2018月XNUMX日生效。

共有58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少,再利用和再循环活动的统称。

2,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责任制。

3.生产强制回收物品目录中所列产品或包装的企业必须负责回收废弃产品或包装。 对于可用的产品,生产者应负责使用,对于由于缺乏技术或经济条件而无法再利用的产品,生产者应使其无害。

4,国家鼓励和倡导建设废物回收系统。

五,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展。 ,论证和推广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实施重要的循环经济项目和信息服务,为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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