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于1997年颁布,分别于2007年,2017年和2015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24年2015月XNUMX日生效。
共有85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一,本法所称动物疫病的预防包括预防,控制和消除动物疫病以及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二)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严重危害种业生产和人体健康。
3,买卖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市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4,在收集,储存和运输动物病理材料或病原微生物以及进行与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研究,教学,测试和诊断活动时,应遵守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国家规定。
五,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国订立或加入的条约和公约,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国际组织或贸易伙伴。
六,宰杀,出售,运输动物或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前,所有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