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于1985年颁布,分别于1993年,1999年和2017年进行了修订。 最新版本于5年2017月XNUMX日生效。
共有52条文章。
关键点如下: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2.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会计工作。
3,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4,记账本项必须以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记录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该地区常用的民族语言可以同时用于会计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任何其他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外语作为其会计记录。
六,公司和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交易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核实,计算和记录其资产,负债,债权,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