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2022月3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新发布的XNUMX个指导性案例主要集中在网络羞辱、诽谤、侵犯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刑事保护方面。
中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诽谤罪,除严重损害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外,应当依法处理。 例如,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向人民法院投诉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确难以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137号公诉案件表明,网络诽谤可以广泛传播,造成严重损害,影响难以消除。 受害者经常面临举证和维权的困境。 通过自诉很难实现救济。
因此,如果网络诽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应适当适用公诉程序,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以弥补损失。受害者的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