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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基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鑫瑞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申请(2019)

申请人凯德尔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新锐化学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判决案

法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编号 2019陆02谢外人No.2((2019)鲁02协外认2号)

决定日期 2019 年 12 月 26 日

法院级别 中级人民法院

试用程序 第一个例子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案件类型 案例

话题)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编辑 CJ观察员

结果:提款

仲裁裁决由:廉政公署在RF CCI

申请人:凯德尔有限责任公司(Chemdel Ltd.)

受访者:青岛新锐化学有限公司(Arrow Chemical Group Corp.)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鲁02协外人2号((2019)鲁02协外认2号)

接受日期:未知

判决日期:26年2019月XNUMX日

法院费用:CNY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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