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提款
仲裁裁决由:特设仲裁员或仲裁庭
申请人:东珍集团有限公司(Oriental Pearl Shipping Co.,Ltd.)
受访者:上海敖仕海运有限公司(Augustus Maritime Co.,Ltd.)
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案号:[2019]沪72谢外任4号((2019)沪72协外认4号)
接受日期:19年2019月XNUMX日
判决日期:29年2019月XNUMX日
法院费用:CNY 400
法庭 上海海事法院
案件编号 2019年沪72协外人第4号((2019)沪72协外认4号)
决定日期 2019 年 8 月 29 日
法院级别 专门法院
试用程序 第一个例子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案件类型
案例
话题)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仲裁与调解
编辑 CJ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