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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修正案(2023年)开启了中国国际民事管辖规则的新篇章,涵盖了四种管辖理由、平行程序、不在场的情况和不方便法院。 这篇文章重点讨论如何通过未决证明和不方便法院等机制解决管辖权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修正案(2023年)开启了中国国际民事管辖规则的新篇章,涵盖了四种管辖理由、平行程序、不在场的情况和不方便法院。 本文重点讨论四种管辖权理由,即特别管辖权、协议管辖权、提交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修正案(2023年)引入了期待已久的拒绝承认和执行的规则。 此次,四项新条款为外国判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框架提供了缺失的一环。
在最近一起涉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中,上海海事法院确认了对一家主要营业地在中国的离岸公司的管辖权(参见东方盛世航运有限公司诉鸿荣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