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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

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而进行的努力激起了大规模的企业家精神和群众创新的浪潮。 为了使企业家和创新者蓬勃发展,必须依法保护其合法获得的财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可以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 为了成功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并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中国必须利用知识产权的力量。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并促进创新成果的创造和商业化。 这将为塑造中国成为全球知识产权和技术强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巨大变革中,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萌芽和发展,并随着《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颁布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不断完善。 今天,由民事,行政和刑事裁决组成的由司法机构主导的保护体系已经形成。 它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并尊重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司法原则。 它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般规则和规范保持一致。 

一,发展概况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中国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方面一直追赶西方国家,发达国家花了将近三个世纪的时间来培育知识产权。 在这一过程中,它为自己开辟了一条“中国之路”,融合与创新之路,自主发展与完善之路。

1,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1985年1985月,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第一例专利纠纷案。 2016年至792,851年,人民法院共受理766,101件一审民事民事案件2002件。 从2016年分别收集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统计数据到44,401年,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行政知识产权案件39,113件,审结1998件。 对于刑事知识产权案件,自2016年以来分别进行了统计。截至77,116年,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刑事知识产权案件76,174件,审结XNUMX件。 

该保护涵盖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规定的所有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与中国历史悠久的品牌,中药,民间文化和艺术以及汉字和字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古代中国文明注入了新的活力。

2,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1995年2014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司。 2017年2016月和XNUMX年XNUMX月,北京,广州和上海设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法院。 XNUMX年初,在南京,苏州,成都和武汉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裁决机构。 XNUMX年XNUMX月,在国家层面采用了“三合一”模式来判决民事,行政和刑事知识产权案件。

建立了一个由技术调查官,技术鉴定官,司法鉴定人,专家鉴定人和专家咨询人组成的多元化技术事实调查系统。 司法管辖区的结构更好,因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与行政许可和专利权,商标权的确认有关的案件行使管辖权,某些中级人民法院对专利和其他与技术有关的民事案件具有集中管辖权,而某些基层人民法院则具有管辖权。法院对一般性知识产权案件行使管辖权。

截至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或有法律授权的224个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设计,垄断和驰名商标确定的民事案件具有特别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16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一般性民事知识产权案件行使管辖权。

3,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政策以指导审判实践,确保了法律的贯彻,透明和有效适用,以解决跨时代,跨地区和跨学科的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交易方面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知识产权案件,也维护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在1985年至2016年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了34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司法解释和40多项司法政策文件,使司法机关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和主导力量。 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法院审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施政的新理论,新思想和新战略,推进了司法改革议程,修改了阻碍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 。 从现在到未来,这已经奠定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基本政策:司法机构的首要地位,严格的法律执行,有区别的措施以及相称性。

过去30年的实践和经验表明: 

首先,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对于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及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至关重要。 它影响着国内外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广大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关注。 

基于上述原因,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案例指导与研究基地(北京),中国国际交流基地(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基地(广东)。 它还定期出版《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 这些出版物是中国努力及时回顾该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最新进展和经验,以及使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正与正义的努力的权威性成果。

其次,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必须以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中国国情为基础,并且必须以实现中国国家治理制度和能力现代化为目标。 我们必须具有开放的胸怀和全球视野,遵守国际公约,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国际治理。 我们还必须表达中国的立场,并展示中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全球影响力。 

第三,要充分利用司法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导作用,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兼顾人民利益和公正执法的审判队。 法官必须坚定信念,精通专业能力,并且必须直率,廉洁,创新和负责任。 如今,超过5,000名法官,助理法官,技术调查官和文员正在中国各地的法院工作。 凭借最好的思想和观念,他们在中国推进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新观念为中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树立了更高的标准。 同时,世界正在迎接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和产业转型。 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提高其在全球经济和技术领域中的竞争力的有力工具,在国际贸易中正在执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全球竞争中的决定性优势。

鉴于新的国内外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意见》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概述》 《战略》,并根据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实践,制定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13-2016年)》。 五年纲要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增强司法保护能力,更好地突出司法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导作用。 该大纲还旨在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领域引入更多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二。 指导原则 

本纲要基于以下宗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十八大提出的主要宗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执政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

《纲要》要求人民法院增强政治意识,为更大的利益服务,维护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地位,保持四个统一性。 它遵循“五位一体”的总体概念,即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平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并服务于“四个全面”的战略构想,即建立全面的小康社会,全面推进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加强党的严格执政。

《纲要》的重点是“确保人民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享有公正和正义”,体现了中国对人民公正司法的承诺。 根据《纲要》,将推进司法改革,充分释放司法机构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导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在这方面,《纲要》将有助于为实施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并将为使中国成为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的全球强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 基本原则 

1.为整体利益服务。 

这是人民法院审判的根本任务,也是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责任。 我们必须提高对全局的认识,增强我们的责任感和目标感,为党和国家发展的整体利益服务。我们还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并确定适当的知识产权审判重点。 

2.进行改革创新。 

改革和创新是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 它们也是使我们的裁决系统和能力现代化的唯一途径。 必须通过创新思想和方法克服制约知识产权审判的主要障碍和弱点,必须逐步完善审判制度和机制,以实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司法制度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 

3.采用司法主导的方法。 

利用司法机构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导作用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并且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般惯例保持一致。 这也代表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 我们必须加强司法主导的保护理念,并充分利用司法体制和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优势。 要处理好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关系,加强行政执法的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在支持依法行政执法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提供平等的保护 

我们必须为所有所有制类型的所有经济实体和所有民族的当事方提供合法权利的平等保护,并遵守权利,机会和规则的平等。 所有实体和当事方,无论是公有还是私有,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有权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享有平等的程序和实质性权利。 

5.坚持严格的保护 

在当前和未来几年中,必须保护知识产权,以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以及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方向。 为了最大化知识产权的价值并推动创新,我们需要严格执行法律,并在提供司法保护方面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6.采取差异化措施 

我们必须更好地了解技术成果和商标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和特征,并适当确定确定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的标准。 我们必须加强对关键领域和特殊领域的研究,更好地解决具体问题。 保护方法,措施和标准必须加以区别,以适应不同类型和领域的知识产权的性质和需求。 

7.保持比例 

我们必须在保护权利和促进创新之间取得平衡。 保护的范围和强度必须与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的贡献相称; 侵权费用必须与侵权人的主观恶意和有害行为成比例; 和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与基本的发展法律,国情和发展需求相平衡。 我们必须依法管理知识产权所有者利益,他人合法利益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8.寻求开放式发展 

增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球影响力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级知识产权强国至关重要。 全球视野至关重要。 我们必须立足于实际情况和国情,尊重国际规则和一般准则,借鉴国际上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充实和分享我们的经验,以增强中国在国际治理中的主要作用知识产权。

IV。 主要目标 

1.建立协调,开放的司法政策体系,以指导和规范法律的适用,并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和价值取向。 

2.制定清晰一致的决定标准和规则,以确定权利范围,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以及证据的证明价值和可采性。 

3.建立以区域视角设计的,解决审判机关纵横关系的知识产权法院制度,采用“三合一”审判模式,实现上述各要素的均衡发展。 

4.建立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管辖权体系,包括地区管辖权,原始管辖权,专属管辖权和集中的跨区域管辖权。 

5.制定特定于知识产权的证据规则,包括当事方的举证责任,依职权调查以及法院收集和保存证据以及发现和排除证据。 

6.不断发展的以科学严谨和合理性为基础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以使与侵权有关的损失,侵权收益,特许权使用费,法定损害赔偿和诉讼费用与知识产权的价值相对应。 

7.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团队,他们致力于为人民带来公正的正义,他们可以有效,高效地裁决民事,行政和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并具有全球视野。 

8.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交流与合作的长效机制,以促进“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并促进平等发展。 ,公平有序的全球竞争格局。

五,关键措施 

1.公正有效的裁决 

一项关键措施是完善涉及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的裁决机制。 这是避免重复诉讼并加快有效解决的一种方法。 通过案例的复杂性对案例进行分类是节省时间的一种方法。 通过根据原始管辖权的级别以及案件的类型和性质将案件分开,可以根据复杂程度来调整听证程序和书面判决。 对于简单的案件,可以使用快速听力,而对于复杂的案件,可以使用精心的听力。 在事实,权利和义务明确,争议事项较小的直接情况下,可以酌情扩大简化程序的适用范围。 法院应努力充分利用审判委员会在审查审判实践和提供更好的指导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作用。

 2.建立有效的机制以确保法律的适当适用 

有效地实施法律要求认真审查与行政争端有关的法律适用性,其中涉及授予和确认专利和商标,商标民事争端和审前禁令救济,并在适当的情况下起草司法解释以统一裁决标准和标准。 还将采取的其他行动包括修订新植物品种的司法解释,以更好地保护司法; 在有关法律适用的最新问题上开展研究,例如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新商业模式,版权的集体管理和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迅速发展司法解释,明确审判原则和要求,加强中医药,民间文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对涉及平行进口,转运和过境以及原始设备制造商的与自由贸易区相关的知识产权争端进行深入研究,并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 除此之外,法院将积极参与《专利法》,《版权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正案,努力将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规定提高为法律,并解决当前的司法实践问题。知识产权的“两轨制”司法和行政保护。

3.推进民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纠纷的“三合一”裁决

基于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和实用性,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的集中裁定模型。 简化的模型将民事,刑事和行政纠纷归为一类,协调了三个审判级别,并统一了与审判机制,审判组织和审判管理(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有关的创新努力。 新模型还有助于集中精力解决调查,逮捕批准,公诉和裁决之间的协调问题。

高等人民法院计划在其管辖范围内建立一种沟通和联络机制,以将地方法院,检方,警察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联系起来。 联络机制将有助于协调警察和检察机关调查刑事案件和移交起诉案件。

高等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协调机构,负责监督其辖区内的“三合一”行动。 审判人员的部署将根据需要而定,并将加强培训,以组成一支能够胜任三类诉讼的多才多艺的胜任法官队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知识产权法院将酌情启动“三合一”审判模式。

4.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

知识产权案件应适当集中在某些法院,合理分配管辖权,并采用“三合一”裁决模式。 这些原则是定义知识产权案件的地区管辖权,原始管辖权和专有管辖权的基础。

原则上,对于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一般民事,行政和刑事知识产权案件,指定一个基层法院来审理多个地区的案件; 在适当的情况下,案件量较大的地区可以指定更多的基层法院。 对于案件量较少的地区,争端可能会升级并由中级法院审理。

基于法院层次结构的原始管辖权基本上按案件类型进行分类,因此基于技术的案件的管辖权将逐步集中。 必须规定转移管辖权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对于重要,困难和复杂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其管辖权可上报上级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对基于技术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例如专利纠纷)具有特定的跨行政区域管辖权。

5.酌情制定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将基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包括其无形的,基于时间的和区域性的特征)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制定证据规则,以指导双方真诚地进行诉讼。

改进证据制度包括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例如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改进审判前和审理期间的证据保全系统,并支持当事方积极收集和产生证据。

还正在考虑制定证据公开和证据保全规则,澄清与在不同程序中相互接纳证据有关的问题,法医检查的效力和效果以及证明价值,从而允许专家评估人fuzhuren)发挥作用,适当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希望这些措施将减轻当事方的举证负担,从而有助于解决提供证据和司法裁决的挑战。

6.完善技术事实调查机制

为了创建一种更强大的技术事实发现机制,该方法需要辅助技术人员,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和技术鉴定人等辅助司法人员。 )应该定义参与技术事实调查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调查的能力和资源,并建立一个协调的系统来查找和确定所创建的技术事实。 进一步的努力包括提高技术事实调查的科学严谨性,专业素质和中立性,以及规范技术调查报告的格式和接受机制。 可以适当地向各方披露和解释有助于法官形成内在信念并与判决密切相关的技术调查意见(Aufklaerung)。 其他相关措施包括加强法官作为主要技术事实调查者的作用,以及规范技术调查员提供的技术审查意见的法律地位。

7.建立反映知识产权全部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中国法院高度尊重知识和人才,认为由于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知识产权所有人应享有利益回报,侵犯知识产权就是侵犯他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 因此,应该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应遵循相称性和协调性,并具有补偿性的主要作用和惩罚性的辅助作用。 该系统将允许补偿权利人的损失利益,剥夺侵权者的任何利润,并让败诉方支付费用。 将努力把惩罚性赔偿包括在《版权法》,《专利法》和《不正当竞争法》中,以增加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额。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知识产权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这将意味着历史将发生变化,知识产权将得到有效保护。

8.开展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研究
为了满足“三合一”裁决模式的需求,将开展与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有关的主题研究。 将在适当的时间以正确的方法制定适合知识产权审判特殊性的特殊程序法。 特殊程序法将规定与知识产权纠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证据规则和证据保存制度有关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领土管辖权,原始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它还将进一步阐明法院在专利或商标民事诉讼中检查专利和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的职能,并明确技术调查人员,专家评估人,技术咨询专家的职责。 (技术咨询专家)。
九,建立健全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关

为执行《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计划纲要》中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协调北京地区技术相关案件的跨地区管辖权。天津-河北地区。 正在考虑由天津知识产权法院在天津市和河北省设立分支法院,以集中对该地区技术相关案件的管辖权。 另一举措将是使其他知识产权法院也这样做,以扩大其管辖范围,并对与技术有关的案件行使跨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将对重庆,南京,苏州和成都的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运作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依法设立新的知识产权法院,以合理分配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权。器官。

(十)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申诉机制

根据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要求,将探索和研究针对知识产权纠纷的上诉机制。 这项研究源于长期的国家观点和更广阔的视野,以适应全球发展趋势。 填补体制上的空白是解决由于两种情况管辖权分散而导致的法律适用上的不一致的一种方法,因为不一致反过来又损害了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11.促进将案件指导制度用于知识产权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知识产权指导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局出版的代表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指导与研究基地(北京)出版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件研究中心发布的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案件将构成一个案件库,可以经受严峻的科学和理性考验。 还定义了案件选择的规则和机制,法律效力水平,出版机构和出版方法。

将建立一个包括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的案例系统。 这是一个动态的交互式系统,在该系统下,将根据严格的标准选择不同的案例,并对其进行永久性的重写和替换。

最终,将创建一个国家级的知识产权案例档案,以及一个智能的案例​​信息管理和应用系统。

12.促进建立替代性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充分发挥仲裁和其他纠纷解决方法的作用,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各方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其他工作包括加强与仲裁组织,行业协会和调解组织的沟通,创建第三方平台来解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纠纷,使诉讼与仲裁和调解相一致,并使相关程序和法律文件标准化。 仲裁和调解组织将在履行证据,财产保全和执法行动方面获得合法支持,从而为知识产权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法建立便利的机制。

13.促进知识产权事务的全面司法透明度
提高司法透明度需要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中探索新的渠道,扩大对《中国审判在线》(China Judgments Online)(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司法程序信息在线(http://splcgk.court.gov.cn/zgsplcxxgkw/)和中国公开法庭网站(http://tingshen.court.gov.cn/)用于知识产权裁决,并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和对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的重视。

技术是提高司法透明度的有效手段。 该技术的使用包括建立技术设备齐全的法庭,使用视频和音频技术广播法庭程序,并同时进行音频和视频录制以及法庭听证会的现场直播。 探索更多形式的公开法庭,扩大公开法庭制度的范围。

将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组织,例如数据分析,互联网和新媒体中的组织,以分析司法数据,加强对司法透明度结果的应用,并提高使用智能技术来支持司法透明度。

在提高透明度的过程中,将着重编写和出版出版物,例如“中国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年度报告”和“十大案件”。和五十个代表性案件”。

14.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保护基地(上海)将被用于创建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知识产权智囊团。 进一步的努力包括组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并交流中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成就。

进一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派代表参加国际会议,参加海外学习旅行,组织国际论坛,邀请外国法官和学者来华交流,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动态。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沟通与合作。

通过利用各种对话平台,中国法院可以积极参与和塑造国际知识产权管理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并推动国际规则的发展,使其更加平等,公正,公开和透明。
15.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审判团队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思维的发展,改善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廉洁。

通过借调和就业等方式,将建立一个多样化的人员交换系统,以允许在知识产权法院之间,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关之间以及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交换人员。 随着时间的流逝,将在该国建立一个综合的知识产权裁决小组。

其他重点包括建立一个具有宏观视野和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官机构,他们对法律知识渊博,并且了解技术。 将人员分为不同类别并分别进行管理; 规定法官,助理法官,技术调查人员和文员的官方职责和管理要求; 规范技术调查人员的任职条件,职务性质,回避制度和发展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纲要,并根据需要组成了各自的协调和指导组织,以确定实施各项关键措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建立了举报制度,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圆满完成工作,迅速履行职责。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努力促进宣传和塑造舆论,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外部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 

<span>2014-04-10</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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