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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关于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应用法律问题的规定

法律类型 司法解释

发行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2021 年 7 月 27 日

生效日期 2021 年 8 月 01 日

有效期 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话题) 隐私权 民事诉讼

编辑 黄艳玲黄燕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7年2021月1日发布,自2021年XNUMX月XNUMX日起施行。

共有 16 篇文章。 《规定》旨在正确审理涉及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的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点如下:

  1. 因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双方达成的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或者处理人脸识别技术产生的人脸信息的协议而发生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

  2. 信息处理者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营业场所或者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人脸进行验证、识别或者分析的,法院应当认定为侵犯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3.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其他楼宇管理人员将面部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用户进出物业管理服务区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该方式的业主或者用户要求其提供其他以合理方式核实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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