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于1年2017月XNUMX日生效。
共有79条。 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网络安全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律适用于在中国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运营商”)。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是网络安全的监管者。
该法的重点包括:
运营商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应征得要收集其个人信息的人的明确同意。 任何人均不得非法获取,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用户可以要求操作员删除他/她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
运营商在为用户提供网络访问,域名注册,电话网络访问或信息发布和即时消息传递等服务时,应验证用户的身份。
关键信息基础架构的运营商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任何购买均应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查。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存储在中国。 数据导出应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查。
经营者发现用户发布或者传播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中止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经营者应当向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冻结该事业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