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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2016年2月)第XNUMX部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

二月 二零二二年

内容

部分1

前言

一,中国法院制度及其改革进程

二。 确保依法独立和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力

三, 加强人权司法保护机制

IV。 完善审判权运作机制

五,促进司法透明度

六。 扩大司法民主

部分2

七。 加强以人为本的司法

八。 提升法院人员的专业素养

九。 增强法院的信息技术能力

结论


七。 加强以人为本的司法

人民正义和司法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积极建设开放,动态,透明和亲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促进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建设,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人民友好的司法机制。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为了从法律上维护当事人的诉权,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的案件受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将案件审查复议制度也转变为案件受理。注册系统。 结果,对于那些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并处理每项请求。 备案登记制度自1年2015月9.944日起施行。此后,只要符合形式要求,人民法院将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所有申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 29.54月至95月,全国所有法院受理的立案案件超过26.45万件,同比增长66.51%。 当场立案立案率达58.66%,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XNUMX%,行政案件XNUMX%,刑事自诉案件XNUMX%。 根据社会各界的普遍意见,通过实施案件备案登记制度,他们在保护诉讼权利方面更加全面,为人们参与诉讼提供了更多便利,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获得了更多的阳光。 。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为方便人民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应用等诉讼服务平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种司法需求。 不同地区的地方法院相继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整合了法院的各种对外业务,这些业务从外部为社会和人民服务,从内部为法官服务,提高了审判效率。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构建全面,立体,多维的诉讼服务新模式,促进安徽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以科学,人性化,信息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三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建立了统一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该平台包含诉讼服务,案件备案登记和与诉讼有关的请愿等多种功能。 该平台上有几个工作模块,包括在线案件备案,在线付款,材料提交,案件查询,与法官联系,在线投诉,在线请愿书,在线审查案卷和指定录音。 广东深圳罗湖市初级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了微信官方账号平台。 方便人们办理网上案卷申请,查询案情,获取诉讼指南,查询信用记录等。

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以中央人民法院为初级法院,社区人民法院和巡回审判机构为二级法院的审判庭结​​构,优化了人民法院的地域布局和人员比例。人民法院。 每个基层人民法院将结合本国管辖范围的实际情况,以科学的方式构建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工作机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除高度专业化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均可以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以方便人们当场提起诉讼,真正减轻了提起诉讼的麻烦。 近三年来,重庆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83,574件,占重庆市一审结案总数的25%。 鉴于重庆农村地势较高,山势陡峭,交通不便,重庆法院已建立起272个人民友好的诉讼站和1,142个人民友好的联络点,并雇用了6,227个人民友好的联络人。 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可以在不离开乡村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并且可以在不离开城镇的情况下完成诉讼。

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2015年50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推进会议。 会议确定了中国的2015个法院为示范法院,确立了“国家指导,司法促进,社会参与,措施多样,法治保障”的现代争端解决理念。将改革工作全面部署到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上。 一是建立规范运作的各种形式的诉讼调解对接机制。 充分发挥案件转移,审前调解,指定调解,委托调解,来宾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制度。 其次,创新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诉讼调解连接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全方位,多层,综合的纠纷解决网络系统,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第三,改善诉讼和调解对接关系,具有良好的基础和良性互动。 完善法院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商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之间的衔接机制,建立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制度。 24年2014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指定81.12个法院和单位为诉讼和调解对接的示范法院/单位,以解决保险纠纷。 这为其他领域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调动和利用了各种纠纷调解资源,5.19年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XNUMX%,真正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并通过审判解决的案件仅占XNUMX%。 ,因此在诉讼和非诉讼对接机制上形成了“美山经验”。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初级人民法院通过改进对某些类型案件的审前调解程序,以及“审前转案”的“三位一体”争议解决模式,解决了诉讼程序以外的大量纠纷。充分利用社会调解力的“审判和司法确认中的(调解)委托”。 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政府其他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司法援助制度的意见》。 地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司法救助处理机制,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生活艰难,因犯罪或民事侵权受害但未能获得有效救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帮助。 2014年和2015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安排了2.47亿元人民币和2.949亿元人民币的援助资金。 80,000年,有超过2014个有关当事方获得了司法援助。

完善与诉讼有关的信访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与诉讼有关的信访工作,促进人民群众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加强信访的信息化建设。 SPC的远程视频呈请接受系统于2014年2014月启动。受理法官可以使用远程呈请接受系统代表SPC与一审法院和提出请愿的人。 自8,200年2014月使用以来,该系统已完成33.6多次请愿书通信,大大减轻了人们四处奔走的麻烦。 XNUMX年XNUMX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一个在线投诉请愿平台。 当事方填写投诉书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就已经完成了在线投诉书,此后可以登录以随时查询投诉书的进展和反馈。 在线投诉上访平台畅通了投诉上访渠道,减轻了群众负担。 在启动远程受理系统和在线投诉请愿系统后,见证了访证的批次和来访人数均同比下降了XNUMX%。

八。 提升法院人员的专业素养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合作,改革法官的选拔任用制度,完善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促进建立单独的职务后审制度。支持法官薪酬制度,增强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使命感。

改革法官选拔任用制度。 试点地区将建立由法官代表和省级其他社会成员组成的法官selection选委员会。 将制定公开,公正,公正的甄选和任命程序,以确保只有具有良好人格素养,丰富经验和高专业知识的优秀法律人才才能成为法官候选人。 2015年2,296月,上海启动了具有配额限制的法官的selection选和任命工作。 共有25.5个selection选和任命步骤,即申请和签字,职位承担,资格审查,绩效评估,配额审查,评审委员会面试,selection选委员会介绍和辩护,党组检查,按等级任命和罢免。 经过历时八个月的择优甄选,首批31名法官已成为上海市所有法院的定额法官,占法院总授权人数的2015%。 截至XNUMX年XNUMX月XNUMX日,海南,青海,吉林和湖北也相继完成了配额法官的甄选。

完善逐级选拔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逐级法官选拔改革方案,率先公开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中选拔司法人员。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严格的甄选程序从中国62家地方法院的申请人中选出XNUMX名优秀法官。

建立有资格的律师和法律专家的法官征聘制度。 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法律专家和学者,律师,其他机构的法律从业人员中公开选拔了高级裁判人才,并从195名申请人中选出了76名(75名专家和学者,44名律师,2015名政党和律师)。政府官员),基于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和优秀检察官的功绩。 1年,上海法院从社会招聘中选拔了3名法官,青海法院从社会招聘中选拔了XNUMX名法官。

推进法院人员科学分类。 为了优化法院的人力资源配置,中国法院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对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职责。 通过改善审判助理人员(如法官助理,法院书记员,执行人和司法警察)的管理制度,并确定法官和审判支助人员之间的比例,实际上减轻了法官在交易和程序工作方面的负担科学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司法助理和法院书记员后岗改革试点方案,完善司法助理的录用措施。 所有地方法院都在扩大审判支持人员的来源,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探索优化审判支持人员的结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推进法院文员制度改革。 它制定了定义法院书记官职位,配额和职责的文件。 一线法官与法院书记员的比例达到1:1.1,这改变了以前一个书记员为多名法官服务的局面,大大减轻了手与案之间的矛盾。 广东省颁布了劳动合同司法支持人员管理办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努力,增加了143名审判助理,60名遗嘱执行人助理和120名法院书记员,使法官与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比例达到了1:0.8:0.7。 制定了“三级九级”岗位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法官助理和法院书记员将分为三个级别,高级,中级和初级,每个级别又分为三个等级。 每个年级都有其相应的薪酬待遇。

建立法官配额制度。 试点地区考虑到其管辖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和其他基本数据,以及审判的程度,职能,法官的工作量,审判支助人员的分配和案件处理科学确定三级法院法官配额的支持条件。 法官人数应根据案件数量和人员结构变化动态调整。 贵州法院以审判组织结构的改革为起点,采用依案定额的方法,确定了动态的法官定额,实现了85%以上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审判一线。

上海市法院试行定额法官制度后,一线办案人员增加了18.5%。 广东根据案件数量的主要指标,批准汕头等“案件少,人多”地区的法官配额为20.8%,广州,深圳等3个城市的法官配额为46%。

完善法官的单独职务分配和薪金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政府其他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意见》。 这种试点计划依靠由配额制建立的,以配额法官制度为基础的“四级十二级”法官分级制度,从行政职等中脱颖而出,充分体现了法官的专业特质。设置职等,晋升方法,晋升期,晋升选拔率,考核以及纪律和薪金制度,并区分法官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其他公务员制度。 试点计划采用一定时期的晋升方法,结合基于优劣的晋升选择和晋升的特殊选择。 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只要不认真担任职务,不担任领导职务,就可以根据其任期晋升为一定职等,不受职位数的限制。 为了提升相对较高级别的法官,有百分比或数字控制。 对于杰出的法官或工作特别要求的人员,可以进行特殊晋升或一年级以上晋升。 试点计划根据法官的专业特点,为法官建立了单独的薪金制度,使法官的薪水水平提高了相当大的比例。

建立法律研究学者和法律实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法学科研机构之间的司法合作与交流,促进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法学学者制度和法学实习生制度。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从10多家高等教育法学机构和科研机构推荐的候选人中选拔了50名法律研究学者和40名法律实习生。 在这种制度下,法律实习生可以在实习法官助理或法院书记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记录,起草文件,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其他审判支持工作,有利于探索法院人员类别管理改革的新模式。 。

严格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职权范围之外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发布了指导原则,禁止法院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特权,中介组织进行六种联系和通讯,并要求司法人员欢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特权和司法人员的到来。中介组织在处理案件期间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司法人员在司法机关任职后,不得担任原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因违法违纪而被免职的司法人员,一生不得执行法律。

九。 增强法院的信息技术能力

信息建设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具有根本,全面和战略的意义。 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挑战,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依靠大数据改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全面覆盖,移动互联网,跨领域融合,深入应用,透明度和便利性以及所有类型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在SPC的统一指导下,全国3,512个人民法院实现了全面的网络连接,整体数据覆盖和完整的业务提供。 中国有18,000个技术法院,“记录每个重大案件的审判”。 有2,160套或更多套长途讯问系统,以便可以在上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在人民法院与拘留所之间进行长途询问。 SPC与财政部和公安部等6个单位建立了点对点连接,与20多个金融机构以及航空和铁路部门建立了总部对总部的连接。 23个高级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建立了点对点或总部对总部的联系。 这样,信息报告和提交,信息共享,执法检查与控制以及信用惩罚已实现了初步合作(在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之间)。

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中国99%的人民法院建立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在线传播审判活动主要过程的信息,并对案件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 这些系统还为法官提供支持审判的智能服务,例如在线搜索法律法规,案件指导,量刑参考,一键式排版和智能纠错。 从而提高了审判标准的统一性。 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系统对审判限度进行预警,监督案件处理过程,评估案件处理风险,检查法院的听证行为,有助于监督和限制审判权和审判权。执法权。 北京,上海等地的法院结合了法官的人事信息和审判信息,以个性化,科学化的方式促进了法官的绩效考核。

实现中国所有法院案件信息的全面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了一个信息集中控制管理中心,可以观看中国四级法院的实时现场直播广播,可以相互交流和咨询,并且可以统一管理数据。 。 最高人民法院还建立了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用于存储,展示,交流和分类中国法院信息,通过该平台可以实时观察,调度和部署所有中国法院的工作。 该平台每5分钟更新一次所有中国法院的数据,并且在最近63年中已经收集了超过34万份案件信息和4万份判决文件,每天增加50,000至60,000个案件。 它涵盖了所有案件数据,因为中国法院在新受理案件,现有存档案件,结案案件和未决案件方面的所有数据都将自动生成并发送到最高人民法院。 通过建立分析审判质量和效率,热点话题,具体案件类型的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实时,动态地了解中国所有法院的审判情况,审判质量和效率。 17个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信息管理中心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并利用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表彰。

推动数字法院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创新诉讼服务模式,探索建设通过互联网处理诉讼业务的“数字法院”,将“人流”转变为“数据流”。 吉林法院将法官的工作平台连接到互联网。 这个“数字法庭”以全方位,全过程和在线的方式支持和支持在线案件归档,证据获取,审判,盘问,执法和投诉,整合在线和离线资源,推动审判方式的革命。 2015年XNUMX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西湖市初级人民法院,滨江市初级人民法院和余杭市初级人民法院为电子商务网上试点法院,分别审理互联网金融,网上支付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 ,以及在线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所有诉讼阶段,包括申诉制度,调解,案件提交(对管辖权的异议),作证,盘问,法院开庭和判决书,均已公开,打破了空间界限。

结论

新一轮的司法改革(i)一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影响司法公正和妨碍司法能力的潜在问题开始,从解决人们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始; (二)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道路; (三)坚持将改革的顶层,设计与试点相结合,逐步,合法,有序地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的积极稳定发展。

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是司法改革的动力之源。 人民的幸福感是司法改革的评价标准。 面对时代的新挑战,人民的新期望和技术的新进步,在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的词典中,只有时态时态,而​​没有完美时态。 在不久的将来,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使人民能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验公正与正义的目标开展工作,并牢固树立并切实执行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和创新的发展理念。共享并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促进中国治理制度和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运行体系初步形成,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2018年的特色。这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战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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